函轉內政部「優良智慧建築作品評選活動」活動原訂受理申請期限至111年5月31日(星期二)止,因應疫情發展,爰展延受理申請期限至111年6月30日(星期四)止一案,惠請公告轉知,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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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 文 單 位: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發 文 日 期:2022-05-04 發 文 字 號:桃建照字第11100325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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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2-05-23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63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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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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