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場所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第10條、第18條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1年6月24日以環署空字第1111074233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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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 文 單 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 文 日 期:2022-06-24 發 文 字 號:環署空字第1111074233D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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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2-07-15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94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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