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台端已聘為本院不動產鑑定人(自民國112年起),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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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 文 單 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 發 文 日 期:2022-11-14 發 文 字 號:桃院增執科字第111009016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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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2-11-24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664號 受 文 者:紘泰、富嘉、其家、群義、先鑑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廖仁巍建築師事務所 副本受文者: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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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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