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給水排水設備設計技術規範」第4.1.3點、第4.4.7點、第4.4.8點,業經本部於111年12月29日以台內營字第1110821992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發 文 單 位:內政部 發 文 日 期:2022-12-29 發 文 字 號:台內營字第111082199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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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3-01-07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29號 副本受文者: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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