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檢送公告實施「變更小烏來風景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案」暨「變更小烏來風景特定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案」公告及計畫書、圖各1份,請張貼公告周知。
發 文 單 位:桃園市政府 發 文 日 期:2023-02-06 發 文 字 號:府都計字第1120010326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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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3-02-14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217號 受 文 者: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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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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