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有關「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及「地籍測量實施規則」部分條文,業經內政部112年1月13日修正發布,並自112年5月1日施行,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發 文 單 位: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發 文 日 期:2023-02-10 發 文 字 號:桃地測字第1120007260號
|
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3-02-16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232號
|
瀏覽人次:267次
|
如題
|
|
|
目前無活動場次
|
對不起~您尚未登入本網站,請先登入成會員,始得發佈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