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公共建築物建造執照無障礙設施工程圖樣種類及說明書應標示事項表」,名稱並修正為「建造執照無障礙設施工程圖樣種類及說明書應標示事項表」,業經本部於112年4月17日台內營字第1120804287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書表,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下載,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發 文 單 位:內政部 發 文 日 期:2023-04-17 發 文 字 號:台內營字第1120804287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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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3-05-11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697號 受 文 者: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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