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於112年度「優良綠建築作品評選活動」原訂受理申請期限至112年6月15日(星期四)止,因故展延受理申請期限至112年6月30日(星期五)止一案,請查照。
發 文 單 位:桃園市政府 發 文 日 期:2023-06-15 發 文 字 號:府都建照字第112016139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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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3-06-17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573-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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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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