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112年6月12日北供字第1128039786號函有關本市基地臨近台電高壓電線(指架空線路中心兩側各35公尺或經台電指定地區),應於申報放樣勘驗前將設計圖說送請台電公司再行確認實際設計成果是否符合規定,請貴單位惠予協助管制事項彙整,並請公會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發 文 單 位: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發 文 日 期:2023-06-26 發 文 字 號:桃建照字第11200468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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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3-06-29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00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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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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