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報「新竹縣建築管自治條例」修正草案1案,其中修正草案第26條(現行條文第25條)條文,因含開工實質意涵及行為態樣,牴觸建築法第54條條文,現行條文第25條應屬無效,修正草案第26條不予核定,餘修正如核定本,請 查照。
發 文 單 位:內政部 發 文 日 期:2023-06-09 發 文 字 號:台內營字第112080729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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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3-07-04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025號 受 文 者: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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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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