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本府捷運局檢送「環狀線東環段綜合規劃建照會審範圍圖(如附件)」一案,請於辦理該捷運路線兩側建照申辦時,將建照申請資料送該局審查,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發 文 單 位: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 文 日 期:2023-06-02 發 文 字 號:北市都授建字第112612543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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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3-07-04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031號 受 文 者: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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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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