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本府財政局有關修正「臺北市市有非公用土地出售附買回條件之處理機制」,並自112年8月1日生效一案,請查照並轉知貴會會員。
發 文 單 位: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 文 日 期:2023-07-26 發 文 字 號:北市都授建字第11261414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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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3-08-10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237號 受 文 者: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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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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