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本會會員李東岱建築師函稱:有關昶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張延年,委由該事務所辦理「臺中市后里區文德段510、511、512地號」土地之建造執照申請相關業務,依雙方合約內容約定向公司請款,惟該公司迄今仍未給付執行費用,履約爭議尚未解決,惠請貴單位轉知所屬會員審慎處理,請查照。
發 文 單 位:臺中市建築師公會 發 文 日 期:2023-08-24 發 文 字 號:中市建師(豐)字第021號
|
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3-08-28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328號
|
瀏覽人次:288次
|
如題
|
|
|
目前無活動場次
|
對不起~您尚未登入本網站,請先登入成會員,始得發佈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