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府112年10月6日新北府城設字第1121963381號令廢止「新北市創意建築容積獎勵申請及審議處理原則」1份,請周知會員,請查照。
發 文 單 位:新北市政府 發 文 日 期:2023-10-06 發 文 字 號:新北府城設字第112199940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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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3-10-30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683號 受 文 者: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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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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