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組織改造,修正本部「重要溼地(含保育利用計畫)及暫定重要溼地行政區位暨查詢機關表」及「重要溼地及其保育利用計畫查詢作業須知」,請查照。
發 文 單 位:內政部 發 文 日 期:2023-11-20 發 文 字 號:內授園綜字第112128006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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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3-12-14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938號 受 文 者: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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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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