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45條、第49條之1、第56條業經本部於113年1月11日以環部水字第1121334208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轉知。
發 文 單 位:環境部 發 文 日 期:2024-01-11 發 文 字 號:環部水字第1121334208D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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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4-01-30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8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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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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