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釋示有關內政部113年3月29日內授國建管字第1130803045號函釋起造人委託辦理鑽探工作時應同時委託建築師或建築師交由專業技師監督鑽探工作之進行、審查其報告內容及辦理地質構造分析疑義1案,請查照。
發 文 單 位: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 發 文 日 期:2024-07-12 發 文 字 號:全建師會(113)字第0423號
|
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4-07-16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133號
|
瀏覽人次:189次
|
如題
|
|
|
目前無活動場次
|
對不起~您尚未登入本網站,請先登入成會員,始得發佈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