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條第1項第18款夾層超過100平方公尺視為另一樓層之面積是否包含於夾層留設出入口連通共同使用之走廊、梯廳、昇降機間面積疑義1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發 文 單 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發 文 日 期:2024-09-04 發 文 字 號:國署建管字第113113627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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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4-10-01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63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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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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