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基隆市政府建造(雜項)執照(含變更設計)審查作業行政審查項目之圖說及相關報告書圖袋(A)」及「基隆市政府建造(雜項)執照(含變更設計)審查作業建築師(含專業工業技師)簽證負責之建築物工程圖樣及說明書圖袋(B)」項目各一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發 文 單 位:基隆市政府 發 文 日 期:2024-12-25 發 文 字 號:基府都建貳字第113026666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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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5-02-03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7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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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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