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業經本部會銜內政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月13日以經能字第11358038950號、台內國字第1130815668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發 文 單 位:經濟部 發 文 日 期:2025-01-13 發 文 字 號:經能字第11358038953號
|
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5-02-07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0226號
|
瀏覽人次:66次
|
如題
|
|
|
目前無活動場次
|
對不起~您尚未登入本網站,請先登入成會員,始得發佈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