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站飛行場及助航設備四周禁止或限制燈光照射角度管理辦法」第二條、第四條、第六條,業經交通部會銜本部、國防部於114年1月16日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轉行。
發 文 單 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發 文 日 期:2025-01-21 發 文 字 號:國署建管字第114000952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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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5-02-07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02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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