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要點」業經本局以114年3月3日北市都建字第11460793301號令發布,並自114年3月4日公報出刊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發 文 單 位: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 文 日 期:2025-03-07 發 文 字 號:北市都授建字第114608974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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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5-04-18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061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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