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雲林縣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改善項目檢查原則一覽表」,業經本府114年3月7日府建二字第1143912539A號公告發布,自114年4月1日起實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發 文 單 位:雲林縣政府 發 文 日 期:2025-03-11 發 文 字 號:府建用二字第114391356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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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5-04-18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061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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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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