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自114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惠請貴單位將綜所稅手機報稅超貼心及手機報稅趣好禮歡樂送宣導DM(如附件)置於網站公告或寄至同仁信箱,並提醒同仁可採用手機報稅、網路線上版或稅額試算等方式如期完成申報,請查照。
發 文 單 位: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 發 文 日 期:2025-04-28 發 文 字 號:北區國稅桃園綜字第1140225404B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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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5-04-28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067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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