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內政部修正「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第2條附表2,業經內政部於114年5月13日以台內國字第1140805758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附表,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發 文 單 位: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發 文 日 期:2025-05-19 發 文 字 號:桃建照字第114004287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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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5-05-20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08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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