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市應實施交通影響評估之建築物,為免基地開發後其停車場車道出入口位置正對住戶影響進出動線與居住環境,請於設計階段與周邊住戶做好溝通,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發 文 單 位: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發 文 日 期:2025-07-23 發 文 字 號:南市交綜字第114095786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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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5-08-05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37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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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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