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三日震災張貼危險標誌住宅耐震弱層補強補助作業規定」,業經本部於114年8月21日台內國字第1140810014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令稿及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發 文 單 位:內政部 發 文 日 期:2025-08-21 發 文 字 號:台內國字第1140810014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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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5-08-29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52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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