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4年9月1日國署建管字第1141167743號函示有關都市計畫法令或都市計畫書未規定設置,依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決議留設之機車停車位得否免計入容積總樓地板面積1案,請察照。
發 文 單 位: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發 文 日 期:2025-09-03 發 文 字 號:桃建照字第1140082500號
|
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5-09-08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382-2號
|
瀏覽人次:19次
|
如題
|
|
|
目前無活動場次
|
對不起~您尚未登入本網站,請先登入成會員,始得發佈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