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更正本府公告重新公開展覽「變更蘆竹(大竹地區)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含都市計畫圖重製)案」暨「變更蘆竹(大竹地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一案,請查照。(說明會舉辦地點誤繕為蘆竹區公所4樓大禮堂,應更正為蘆竹區公所3樓大禮堂,其餘維持原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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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 文 單 位:桃園市政府 發 文 日 期:2025-11-05 發 文 字 號:府都計字第114031962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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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5-11-05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89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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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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