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本府114年10月31日府都新字第11460413311號令修正「臺北市協助老舊建築物更新增設電梯補助作業規範」部分規定,自114年11月10日起生效一案,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
發 文 單 位: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 文 日 期:2025-11-20 發 文 字 號:北市都授建字第1146175874號
|
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5-11-28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2068號
|
瀏覽人次:32次
|
|
如題
|
|
|
|
|
|
目前無活動場次
|
|
對不起~您尚未登入本網站,請先登入成會員,始得發佈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