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函,有關為確保桃園航空城安置街廓建屋戶能於本(115)年底前順利通水入住,敬請貴單位向街廓戶起造人宣導於取得「建造執照」時,即可先行向本公司申辦「臨時用水」,以分散施工排程避免後續重複開挖一案,請轉會員周知,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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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 文 單 位: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發 文 日 期:2026-06-09 發 文 字 號:桃建照字第115004873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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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6-06-12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093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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