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貴公會(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函詢本署有關學校光電運動場疑義一案,詳如說明,復請查照。
2.有關設置於學校或公共空間之太陽光電設施得免申請雜項執照之相關疑義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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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 文 單 位:經濟部能源署/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發 文 字 號:能廣字第11500106480號/國署建管字第115005587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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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6-06-25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0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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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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