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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621-簡裝審查費收費標準
桃園市建築師公會與民航局室內裝修審查費收費標準表-(1120420)
1121001都市設計審議(2000㎡以下)審查費收費標準表
建築師酬金標準表
簽證發照審照費收費標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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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及簽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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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耐震能力詳細評估工作標價清單
建築物耐震能力詳細評估工作基本服務表

版本:2.3.10
版本說明
系統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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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 > 公文資訊
一般公文  
 
 公文標題發佈日期
檢送本局103年9月3日「民生路大樓結構補強暨修繕工程」預算書(圖)審查會會議紀錄1份,請 查照。 2014.09.18
檢送內政部營署103年8月22日召開研商二座以上緊急昇降機共用機間其機間面積疑義會議紀錄如附,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2014.09.02
檢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預告修正「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草案條文、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之函文影本如附,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2014.09.02
檢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為部分農業用地面積分割變更為建地目,其剩餘土地面積得否申請興建農舍之相關規定釋示函文影本如附,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2014.09.02
檢送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所定地質敏感區查詢申請表參考範例及其建置線上查詢服務等相關事宜之函文影本如附,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2014.09.02
關於本府農業發展局函為本縣海岸進行或核辦開發之案件,如涉及藻礁保護區或相關區域,需會請該局審查,以避免藻礁遭開挖破壞之情事發生一事,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2014.09.02
關於貴公司代理韓國MIDAS IT公司所有「MIDAS/Gen V7.**」結構分析程式停止維護工作後,得應用於本縣建造工程結構設計簽證作業之有效期限一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 2014.09.01
檢送本府103年4月11日「為研商確認桃園縣辦理指定建築線作業規則(草案)內容」會議紀錄1份,請 查照。 2014.08.29
新竹市政府自103年9月1日起有關辦理新竹市轄區之「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規定項目審查及簽證項目」抽查業務,開始依「新竹市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簽證案件考核處理要點」所訂簽證不符項目表對設計建築師實施考核記點,惠請 貴會轉達所屬會員依其規定配合辦理,請 查照。 2014.08.28
本會辦理「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協助審查暨系統維護案」,為加速作業流程,擬自103年7月1日開始實施「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服務平台」系統線上註冊,請 轉知所屬會員。 2014.08.27
檢送內政部營建署函轉,經濟部中部辦公室103年7月15日研商「設廠前應先取得主管機關之設立許可,再行申請建造執照實務執行」會議紀錄決議補充說明如附,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2014.08.21
檢送本府農業發展局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為「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作成之函釋如附,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2014.08.19
有關本府103年7月17日辦理龜山鄉圓堡社區(龜山鄉廷美街70號)無障礙環境現場勘檢,核有未符規定處,會勘結果詳如說明,請於文到三個月內重新進行相關無障礙設施之建置與改善;否則本府將爰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88條第1項規定處以新臺幣6萬元整,請 查照。 2014.08.05
檢送修訂「桃園縣都市設計審議共同決議事項」1份,敬請公告周知,請 查照。 2014.08.01
檢送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函示,建物高度未達地表60公尺免予查詢民用航空法規定禁止或限制建築地區或高度以及燈光照射角色管制範圍之地區清單如附,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2014.07.25
敬請轉知 貴會會員領有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者,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開業建築師得免參加回訓即可於有效期限屆滿時換證,請 查照。 2014.07.25
檢送內政部建築研究所103年7月11日修正發布「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獎勵民間建築物智慧化改善作業要點」第4點、第5點規定如附,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2014.07.21
檢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停止適用之「純建築行為」、「點狀或線狀公用事業設施」及「平坦地」等免擬具水土保持計畫相關函釋如附,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2014.07.17
停止適用本部營建署一百零一年九月二十日營署建管字第一0一00五六六一四號函(如附件一)說明二所釋「『若該使用執照之部分土地,非屬申請人所有,自應檢附該部分土地所有權人之同意書』,本署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營署建管字第0九三00七0八四二號函釋有案。本案八十年間以十公里範圍內未毗鄰農地合併檢討興建農舍取得使用執照後,因農地移轉不同人所有,申請農地解除套繪列管乙節,仍應檢討符合前開農業發展條例第十八條第四項規定,亦即農舍及其符合規定比例農地之所有權人仍應相同,其餘超出規定比例之農地,始得依變更使用執照程序申請解除套繪列管。」及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營署建管字第0九三00七0八四二號函(如附件二)說明二所釋:「本案已領使用執照之農舍,依上開規定申請變更使用執照時,若該使用執照之部分土地,非屬申請人所有,自應檢附該部分土地所有權人之同意書。」自即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2014.07.17
有關「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12條規定解釋令」,業經本部以103年7月1日台內營字第1030806572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1份,請 查照。 2014.07.17